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关于印发《无烟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评估标准(试行)》和《无烟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标准(试行)》的通知
来源:bevictor伟德官网 时间:2014-04-01 点击数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控制吸烟协会:
为全面履行世界卫生组织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,使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,教育部办公厅、卫生部办公厅于2010年6月12日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》(教体艺厅[2010]5号文)和《无烟学校参考标准》,这是我国教育系统采取控烟行动的新举措。
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规范并指导全国开展创建无烟学校的活动,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在教育部指导下,广泛征集学校卫生工作者、控烟专家及大中小学校代表的意见,制订了《无烟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评估标准(试行)》、《无烟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标准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望参照执行,并请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协会。
联系人:倪菁华
电话:010-64983905
传真:010-64983805
Email:njh@catcprc.org.cn
附件:1.无烟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评估标准(试行)
2.无烟普通高等学校评估标准(试行)
二○一一年三月四日
抄报:教育部
抄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局)
无烟学校评估标准.doc